2011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细则
考试科目:
《建筑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名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
3、一寸彩照六张;
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5、单位开出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522938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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