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你现在的位置: | 桂林民生信息 >> 博客/文章.动态 >> 正文

今年物价上涨要用10万元钱买个媳妇过年

来源:桂林民生信息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1-01-29 [作者: kmokmo]

 

“物价涨了,这买媳妇的钱也猛涨,去年是8万元钱,今年就要10万元钱。”这是我堂哥的儿子彪彪在电话里对我说的一句话。彪彪在福建打工,本来今年春节是不想回家的,可堂哥堂嫂非要他回家不可。堂哥打电话催彪彪回家相亲,彪彪说,我才23岁,不想这么早就结婚。堂哥说,还早?村里谁和你一样大,儿子都3岁了;还有谁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比你小一岁。彪彪很想自己谈一个女朋友,然后带回家办喜事,这样也可省些钱。10万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家里肯定没有这么多钱,要借钱,用彪彪的话说不想去当“婚奴”。可胳膊扭不过大腿,彪彪今年春节还得回家相亲。

彪彪是堂哥的第二个儿子。大儿子平平己经结婚生子了,不过5年前,买一个媳妇才6万元钱。平平在福建的一家服装厂打工,那时他正和一个湖南姑娘谈恋爱,可堂哥要平平回家相亲,平平告诉堂哥他在谈恋爱,堂哥说春节前平平必须回家,带回了姑娘就不相亲,带不回就得相亲。平平跟女朋友说了这件事,女朋友不肯跟他回家。平平回家了,平平要相的女孩子其实堂哥堂嫂早“相”好,邻村的一个女孩,长得水灵灵的。平平一回家,媒人就带平平去看女孩子。起初平平就是左右不同意这门亲事,堂嫂问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平平说,还可以。那人家哪里不行?平平回答说,都行……堂哥还没等平平说完就是没有感情,就打断了他的话说,都行就这么定了:正月初六两家亲朋好友吃餐饭,过了礼钱你就把女孩子带走。

这个速度和城市里的“闪婚”差不多,在我的家乡大都如此,男孩子和女孩子见一面,过足礼钱,按照当地的风俗,双方亲朋好友吃餐饭,女孩子就跟男孩子走。没有感情不要紧,不了解不要紧,相处了就会了解,相处久了,慢慢就会有感情,生了孩子就捆绑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再分开了。

不过,也有分开的。分开是要付出代价的,你不要人家女孩子,礼钱打水漂了。妻的表弟去年春节相亲后,花了8万元礼钱,加上那餐丰盛的酒席,来的亲戚每人200元见面礼,差不多10万元。可妻的表弟和那位姑娘相处不到一个月,就把姑娘赶回了家。气得做父母的直叹气,对于庄稼人来说,10万元钱也许要积蓄一辈子,甚至一辈子也难以积蓄到,这能不心痛吗?钱打了水漂,从此两家还成了冤家。男方想要拿点钱回来,女方又不给,是你儿子不要我女儿,我女儿都跟你儿子住在一起一个月了,今后不好再嫁人,这是青春赔偿费和名誉费。有的相骂打架,有的打官司,由亲家变成了仇家。即使打官司,拿回钱的几乎很少。这种现象也增加了乡村矛盾。心疼钱,怕父母伤心,相处后,不喜欢也就得喜欢。所以,有人说,这又回到了旧社会,当初他们的爷爷奶奶也就是这样相亲结婚的。

上午交钱,晚上同居。《北京娱乐信报》曾报道江西安义农村,青年男女以签订协议方式迅速确定恋爱、婚约关系,并在男方交纳数万元“婚约保证金”后一同外出务工、非婚同居。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家乡已是很普遍的事。大批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一方面他们囿于陌生的环境,无法在城市找到自己的爱情;另一方面,当他们将目光转回乡村时,只能利用假期或春节回家的短暂时间,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方式相亲,受在乡时间的限制,只能选择“闪电式”订婚、结婚。虽然乡村的“闪婚”的闪失并不多,“闪婚”后的生活大都还幸福。但这种没有自由恋爱、买卖的婚姻,不知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

洪巧俊博客

 

加入收藏夹

 

资 讯 交 流

性别: (不能超过250个字)  
内容:
发布指南 | 站点导航 |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留言投诉合作加盟登DM广告广告发布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2201066608@qq.com

网站域名: www.mp67.com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1002991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