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花苑位于幸福路355号,住户108户约300人左右,主要问题是小区内无生活垃圾桶,小区门口也无垃圾桶,倒致垃圾乱丢,街对面是有垃圾桶但是如果横穿马路去丢垃圾如果出现交通这个责任谁负?我们这里上下小区门口都安装了垃圾桶位置就是阳光花苑没有?这到底是什么问题?难道要附加条件吗?这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吧?请及时解决为盼!
提示:信息未经民生信息网核实!社会进步需要问题反馈。网站客服QQ:2201066608
地址:幸福路阳光花苑城建局
发布者来源IP:117.155.15*
法定投诉举报热线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民生信息网友 | 交 流 内 容 |
(IP:220.173.202.76*)
|
内容: : 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设立的。
提交时间:2021-09-04
|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2201066608@qq.com 网站域名: www.mp67.com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1002991号-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