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甘新枝在铺门镇鹤州村租用水田和山地种植的果园被贺州市联盟至铺门一级公路项目征用,共11.98亩,但却只有6.441亩得到了补偿,另外5.559亩地上附作物未有补偿
由于铺门镇鹤州村委会第七、八小组集体村民于2017年告知本人种植果树的土地为山地已经种过界,要求收取租金4500元作为2017年以上租金,而后再协议每亩450元每年,在年尾交租,因2018年被联盟至铺门段一级公路项目用地,作为红线外弃土场使用,于2018年7月31日铺门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罗泽干带着鹤洲村委会第三、七、八小组集体去确认土地,本人认为填土场的水田承包第一、二组的,因此对此提出了应该由第一、二小组集体到场确认。由于当时被恐吓以及已经被水淹死了的水田地上附作物,被迫无奈只签水田部分6.421亩,并询问山地部分如何赔偿,被告知暂还不知道是否征用,征后后再签。
后施工方将全部作为填土场将本人剩余5.559亩山地果树也一起填了土,因此本人通过信访要求相关人员到场确认,由于铺门信访没有将事实表达清楚,本人向八步信访部门提出复查,后经八步复查复核委员会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以及对照相册和原有地貌,作出原山地确实有果树,要求本人与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因铺门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拒不赔偿。所以请求帮我报道一下,本人杯侵害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合理补偿。
提示:信息未经民生信息网核实!社会进步需要问题反馈。网站客服QQ:2201066608
地址:贺州
发布者来源IP:183.3.255.*
法定投诉举报热线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民生信息网友 | 交 流 内 容 |
(IP:220.173.204.184*)
|
内容: : 看到你写山地已经种过界,这部分有合同的话,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提交时间:2019-05-22
|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2201066608@qq.com 网站域名: www.mp67.com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1002991号-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