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初一年学生黄某(平和籍)在课堂上因老师劝阻他不要做其它科的作业而暴打老师。事后,在未曾知会被打的老师一声,在无任何的弥补措施哪怕是当面的只言片语的道歉的情况下,教务处主任张某出面让该生逍遥自在地进教室上课。
请问主任你还有点做人的良心吗?到底是什么让你出卖了自己的良心??暴打了老师,连道歉都不用,只要找一下学校领导,就可以若无其事地进教室上课。我不知道教师的尊严乃至生命的安全到底还有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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