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你现在的位置:  | 南宁民生信息 >> 生活民生事 >> 正文

国家开恩 在逃人员2011年12月前自首可减轻处罚

民生信息网 www.mp67.com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1-09-28  [作者:热心网友]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今年12月1日前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通告指出,犯罪人员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或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等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部门在通告中也明确指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将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 袁国礼

 

  法定投诉举报热线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更多国家法定热线 >>>

 

名牌街

资 讯 交 流

性别: (不能超过250个字)  
内容:
发布指南 | 站点导航 |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留言投诉合作加盟登DM广告广告发布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2201066608@qq.com

网站域名: www.mp67.com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1002991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