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你现在的位置:  | 南宁民生信息 >> 生活民生事 >> 正文

中国加强对高收入者征收个税摸底税源

民生信息网 www.mp67.com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0-06-10  [作者:热心网友]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包括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外籍个人取得所得这5大方面。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税务机关也不断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但由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高收入税源难以监控,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因此此次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而出台相关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对此,各地将进一步对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此外,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并收集典型案例,必要时还将曝光。

据介绍,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摸底,并与税务机关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对比分析,已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来源的有关情况。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是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分析

收入1 财产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信息需要共享

包括限售股转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

现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说,比如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由于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信息没有联动,所以个人转让所持股份之后,工商局不负责过问是否已缴个税,税务部门也不知道这一转让行为,从而产生偷漏税行为。

措施:去年,北京地税规定,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的前提是缴个税,以避免发生上述行为。

税务总局昨日提出,个税征管需要税务、工商、证券机构、房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加大审核力度。

收入2 股息红利等

股东从企业借钱要缴税

包括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利息所得,和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

现状:张斌说,有的企业股东在企业里进行消费性开支,像给自己购置汽车住房、餐饮消费等等,为了免缴个税,就计算在企业费用中。还有的股东,以借款方式从企业挪用资金,不归还或者不计算利息。

措施:加强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相应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收入3 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户应如实申报缴税

包括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现状:张斌说,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征收的,而对个体工商户等是按照个税征收的。一些个人独资的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因为账目不健全,所以常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估算经营收益根据一个大概的税率,因此可能造成一定税收流失。

措施:税务总局明晰,要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如实申报缴税,不得采取核定征收的申报缴税方式。

收入4 劳务报酬

演艺理财报酬督促缴税

主要包括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

现状:专家指出,劳务报酬常常采取现金交易的形式,比如一个教授在外上课,课后拿到部分讲课费,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单位代扣代缴制,所以发放劳务费、讲课费的单位,有帮教授代扣代缴的义务,但是实际中常常被忽略。


措施:税务总局明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要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收入5 外籍个人所得

掌握外籍人士薪酬标准

措施:税务总局明确,要加强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各地税务部门要积极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时间及相关信息,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离境清税等提供依据。

税务总局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地要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红伟)

 

  法定投诉举报热线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更多国家法定热线 >>>

 

名牌街

资 讯 交 流

性别: (不能超过250个字)  
内容:
发布指南 | 站点导航 |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留言投诉合作加盟登DM广告广告发布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2201066608@qq.com

网站域名: www.mp67.com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1002991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