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重庆即将与上海、北京、深圳三城市一起,成为全国物业税开征首批试点城市。但昨天市地税局表示,暂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
有媒体报道称,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国家住建部的审批,且方案通过国务院批准的概率非常大。根据该消息,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报道说得头头是道,但记者随后查看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网站,没有发现任何刚出台的有关物业税的文件。记者随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一工作人员解释,昨天至少接到10个咨询物业税方面的媒体电话,回答都是“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出台”。重庆市地税局给出了国家税务总局一样的答复。
据了解,其实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所谓“物业税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收物业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物业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一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超过10个。(记者 陈寒星)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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