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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松绑资金汇出 力挺企业海外抄底

民生信息网 www.mp67.com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09-05-19  [作者:热心网友]

东方早报5月19日讯 有意海外抄底企业,又迎来了一个好消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昨日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境内企业投资境外的外汇资金来源将有所扩大。尤为醒目的是,外管局对这些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也将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

外管局称,此举主要是为最大程度地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的扶持力度。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深圳发展银行(000001)上海分行国际业务中心高级经理钟巍昨日告诉早报记者,审核方式的改变,意味着外管局真正放宽了对境外投资的限制。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的通知,《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6月19日。

“根本的变化”

《规定》沿袭了2002年开始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思路。今后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实物或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

同时,境内机构还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

《规定》最明显的变动之处在于,外管局明确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与之配套,外管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

“目前我们主要还是根据外管局出具的一个综合意见,进行相关的业务,其核心还是审核制。”钟巍认为,实施登记制将是一个根本的变化。

在他看来,以后这块的限制会明显减少,相关企业的业务则会明显增多,“对银行提高相关收入也是一个好消息”。

资本项目开放加速?

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另一位相关人士看来,上述政策的改变或许意味着:外管局有意加速资本项目的开放。

简单地理解,资本项目就是直接以货币形式体现的外汇流动。虽然此次放宽的是境外投资相关政策,但类似于境内机构可为境外企业提供商业贷款等政策,无疑是会加速资本的“流出”。

“考虑到近期传出的国家或在洋山港成立离岸金融试点区等消息,我认为,国家目前似乎有意识地在加快开放步伐。”上述人士说。

显见的是,就在几天之前,国家外管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将一系列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地方外汇管理布局。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外管局的最新举动是否会导致跨境资金的大规模进出。

早报记者注意到,《规定》第五条明确,外管局可以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这就为一旦国际收支发生逆转,中国适时调整相关外汇管理政策预留了空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管局官员在接受路透社的采访时如是说。

中国目前外汇储备居全球第一,截至3月底已达1.95万亿美元。

个人境外直投尚待时日

意见稿规定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不包括境内个人。

一位外汇局地方分局人士认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控性更难、资金来源更杂、证明可能更难、个人流动性更大。“在企业相关办法执行后总结回顾,再研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相关办法更稳妥。”

外汇局人士此前表示,有关部门需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共同研究可行的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制度,使资金有序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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